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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全面推进电能替代,2020年电采暖破1.2亿平方米
发布时间:2018-07-05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186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 新疆全面推进终端用能电能替代,不断拓展疆内新能源消纳空间。目前,新疆电采暖面积已突破1200万平方米,其中,风电采暖面积超过120万平方米。今年,新疆还将启动150万户南疆四地州农村居民煤改电工程,到2020年,全疆推广电采暖面积将达1.2亿平方米。
 
 
昌吉
 
        昌吉州制定出台了《自治州加快推进“电化昌吉”实施方案》,和《昌吉州“两清两美一绿”行动计划》要求,把“电化昌吉”作为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要举措。
通过政府引导、企业参与,多元化实施的模式,大力实施以电代煤、以电代油,在工业、建筑、交通等领域实施电能替代,进一步促进能源结构转型。明确了到2020年,电采暖面积占到城区及中心乡镇总建筑面积的10%以上的“十三五”总体目标。目前,全州计划实施电采暖项目390个,电采暖项目总面积达131万平方米。
 
 
伊犁
 
        伊犁州直电供暖工作于2017年开始大力推广,项目分散于州直各县市城镇及村庄,以农村双语幼儿园、学校、村委会办公阵地、便民警务室及农村居民为主,截止2017年11月,伊犁州直已累计完成电供暖替代面积约90万平方米。州直各县市中,电供暖推广力度较大的为特克斯县,2017年共计新增电供暖面积12.6万平方米,电供暖累计总面积达到17万平方米。计划2018年新增电供暖面积28万平方米,总面积将突破45万平方米。
 
哈密
 
        2017年,哈密市大力开展电采暖试点,已实现采暖面积共计55.7万平方米。在民生、工业、商业、公共服务等领域投资6000万元实施建设了东郊幸福村扶贫搬迁安置小区、哈密摆氏餐饮配送中心、伊州之花合作社厂房、哈密宝农综合市场、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和儿科综合楼等13个电采暖项目共39.1万平方米;在72所便民警务室共1.58万平方米实施电采暖供暖;在93个风电场及光伏电站15万平方米全部实施电采暖供暖。实施电采暖后,每个采暖期可消纳电量3600万千瓦时,相当于节约1.12万吨标准煤。
 
 
塔城
 
        截至目前,塔城地区已新建和改造电采暖面积80余万平方米,其中,2016年风电清洁能源供暖试点面积32万平方米,2017年实施风电清洁供暖试点项目面积120万平方米。目前,托里县20万平方米项目已进入招投标阶段,塔城市10万平方米项目已开工建设。据悉塔城市、额敏县、托里县、裕民县等县市各建成电采暖面积100万平方米。
 
阿勒泰
 
        加快推进“电气化阿勒泰”工作既是保护青山绿水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,也是改善民生、发展清洁能源产业的需要。今年,将共同推进阿勒泰清洁能源替代工作,大力支持清洁能源供暖项目,到2020年,力争阿勒泰地区清洁能源供暖面积达到300万平方米。将布尔津县打造成为“电气化阿勒泰”示范县,打造3—5个“电气化阿勒泰”示范乡(镇),打造5—10个“电气化阿勒泰”示范村。对电网具备改造条件的乡(镇)、村(社区)公共服务场所及居民住宅等需供暖建筑物,制定电采暖改造实施计划建筑物面积按2018—2022年分别完成17%、20%、22%、22%、19%的进度,全面推进电采暖工作。
 
 
博州
 
        2017年全州符合条件的新建双语幼儿园、基层组织阵地全部采用电采暖,预计新增电采暖面积32.65万平方米。另外博州特殊教育学校、博乐市第十中学、州技校及新建的便民警务站均采用电采暖供暖,供暖面积约为4万平方米,电采暖推广成效显著。目前博乐市40万平方米风电供暖项目、五台工业园区10万平方米风电清洁供暖项目已上报自治区发改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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